汽車附加稅的本找不到了怎么辦?
以福泉市為例。車輛購置稅憑證遺失的,應向國稅局提交以下材料進行補領:
1.《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補辦表》1復制。
二、納稅人(業主)身份證明:
1、大陸居民,提供大陸《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以上證件上的發證機關不是車輛注冊地,納稅人報稅時應提供車輛注冊地的居住證或暫住證)或軍人(含武警)身份證明;
2、、澳門特別行政區和省居民,提供身份和住所證明;
3、外國人,提供身份和居留證明;
4、組織機構,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稅務登記證》或其他有效機構的證明。
3.車輛注冊登記前的完稅證明毀損、遺失的,提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和車輛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車輛注冊登記后,完稅證明毀損、遺失的,應提供《機動車行駛證》(或《機動車登記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上述副本應標有"與原件一致并由納稅人簽字。
擴展數據
《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規定:
第二十五條完稅證明毀損、遺失的,車主在補交完稅證明時,應當填寫《《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補辦表》》(以下簡稱《補交表》),并根據下列情況補交完稅證明:
(一)車輛注冊登記前的完稅證明毀損、遺失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根據納稅人提供的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主管稅務機關的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其電子信息、車輛合格證明予以補發;
(2)車輛登記后完稅證明毀損、遺失的,主管稅務機關憑車主提供的《機動車行駛證》或《機動車登記證書》開具完稅證明原件(復印件留存)。
第二十八條主管稅務機關應加強稅源管理。發現納稅人未按規定進行納稅申報,導致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按照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