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干線遷移管理辦法?第一條為適應我市經濟快速發展的需要,保障電力桿及時遷移,確保供電和用電安全,根據國家和省有關電力設施保護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市政道路、廣場、高速公路、城鄉公路、開發區和循環經濟園區建設中涉及的電力桿線遷移活動。
第三條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統一標準、分類補償、共同負擔明確了電力桿線遷移的補償標準和分配機制。
第四條電力桿線轉讓審批程序:
(一)城市道路等基礎設施涉及電力電桿搬遷的,由電桿產權單位提出具體搬遷意見和規劃設想,提交城市道路建設方和道路規劃設計單位,納入城市道路電桿總體規劃,綜合平衡,與城市道路建設同步實施。
(二)城鄉道路建設,由項目建設單位委托管線綜合規劃設計與道路設計同步進行,并報規劃部門審批。
其中,管線單位提交單管線施工圖后,規劃部門可重新核發單管線規劃許可證。
(3)其他項目按規劃程序辦理。
第五條電線桿搬遷費用的承擔標準:
(一)市政道路(含公園內道路)、廣場、高速公路、國道、省道、重要縣道、10KV及以下架空電桿承擔標準。
10KV及以下架空電力桿遷移中,對于混凝土桿,項目建設單位按2000元/桿、1000元/纜(含380V按1500元/桿、500元/纜)補償供電公司,其余由供電公司承擔;搬遷后采用鋼管塔的,項目建設單位按2.5萬元/塔補償供電公司,其余由供電公司承擔。
(2)園區內企業用地范圍內的電線桿搬遷,建設單位按照工程材料費、人工費、稅金之和補償供電公司,其余部分由供電公司承擔。
(三)經市批準,確需承擔10KV及以下電纜地下工程費用的。
1.土建主管道由道路所有人負責建設,并承擔其全部費用。
2.10KV配電設施的采購和建設由供電公司組織實施,建設單位按照工程材料費、人工費和稅金之和的70%補償供電公司。
(四)需要遷移35KV及以上電力桿線的費用標準
項目建設單位按工程造價(材料費、人工費、稅金之和)補償供電公司,其余部分由供電公司承擔。
電力桿線遷移規定?
規定1:電力桿線轉接接頭不應離電桿太遠,一般為5至8米。規則二:如果電力桿線路轉移段附近有拉桿,盡量從這里接。
規則三:電力桿線在其他線路附近移動和作業時,要注意感應電的保護,確保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
規則4:電桿原則上根據地形地貌使用架空線,無路徑條件時使用電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