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在商標答辯當中有各種各樣需要進行說明的情況,比如商標復審答辯,商標異議答辯等等,但是其中關于商標答辯撤三答辯是讓人聽了名稱無法一次性全弄懂的概念,那么本文就為大家回答什么是商標撤三答辯,以及相應的應對方式。
如何進行商標撤三答辯,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商標撤三。根據《商標法》第四十四條(四)項的規定,對于已經注冊成功(即已經合法取得商標注冊證書的)的商標,以連續三年不使用為由,進行撤銷通知。而商標注冊人在收到國家商標總局發出的《關于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后,需參考該同志背面的《提供商標使用證據須知》于兩個月內向國家商標總局提交之前的三年內該商標在保護商品上的使用證據材料,或者證明存在不使用的正當理由。稱為商標撤三答辯。
商標撤三答辯是給商標申請人提供一個保留商標的機會,目的在于促使用戶對商標的積極利用。在答辯前,商標申請人需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例如:營業執照/復印件,《關于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原件及信封,能夠證明被申請撤銷商標答辯人所述的事實和理由有關的證據材料(包括:商標使用的圖片或相關資料,商標印刷情商標產品生產和銷售情況、商標產品交易文書、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商標產品宣傳證據等等。)
商標撤三答辯是為了能夠及時解決用戶對于商標被惡意占有,對于代理公司有著不小的考驗,首先要求專業性強,其次是辦事效率高。而且商標撤三答辯準備資料多,時間周期長。
如果出現下列情況,則視為自動放棄,那么該商標會自動撤銷,成為無效商標。1逾期未能提供使用證據材料;2提供的使用證據材料虛假或者無效;3逾期未能提供證明存在不使用的正當理由。商標對于企業和個人的作用是眾所周知的,因此商標答辯撤三是是什么意思?,合理的利用商標是保護商標最直接的方法。值得注意的是,一般的情況下,國家商標局不會自行對于注冊商標進行撤三通知,通常都是由其他企業或者個人向國家商標總局申請的(大多數是該商標的競爭對手)。國家商標總局受理了申請以后,會給被提出撤三的商標注冊人發出《關于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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