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制度
(一)商標法
德國現行商標法規主要基于1994年10月25日頒布,2013年10月19日修訂的《商標法》。由德國專利商標局統一負責管理商標事務,官方語言為德語。商標權利需要通過注冊取得。商標注冊不是強制性的,但為了保護商標或進行續展,就必須依法登記注冊。德國商標注冊采用“申請在先”原則,但對于已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也可以按“在先使用”主張商標權。
(二)可注冊類型
目前,德國官方采用尼斯分類第11版的商品和服務描述,接受一標多類申請。德國可注冊為商標的要素有:文字、名稱、圖形、三維標識、顏色組合、聲音、氣味等。
(三)禁止注冊情形
1、商品或服務上缺乏顯著特征的標志;
2、僅由可以在流通中用于標示商品或服務的種類、品質、數量、用途、價值、地理產地、生產時間或者用于標示商品或服務的其他特征的標識或標注構成的標志;
3、僅由在一般語言環境或商業慣例中通常用于標示商品或服務的標識或標注構成的標志;
4、會使公眾產生誤認的標志,尤其是標示商品或服務的種類、品質或地理產地的標志;
5、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標志;
6、含有國徽、國旗或其他國家主權標識或者國內某地、城鎮、地方組織的徽章的
7、含有依法公布的官方檢驗標識或保證標識的標志;
8、依法公布的不得作為商標注冊的國際政府間組織的徽章旗幟或其他標記、印章等標志;
9、其他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而禁止注冊為商標的標志。
對于前述1、2、3所包含的標志。如果通過使用而取得顯著性的,可以注冊為商標。
(四)保護期限
德國商標注冊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申請日開始起算;到期日前6個月內可以辦理續展,寬展期為6個月,另外還有6個月的恢復期;續展有效期為10年。
(五)撤銷制度
商標注冊后的無效或撤銷申請,一般可根據德國《商標法》第三章下述條款提出:
1、《商標法》第50條:違反本法“絕對理由”規定的;
2、《商標法》第51條:違反本法“相對理由”規定的;
3、《商標法》第49條:商標注冊后連續5年未在當國實際使用的,任何人可申請撤銷,不可抗力除外。
商標撤銷/無效申請可向德國專利商標局提出,在現行審查條件下,一般需耗時1年左右。被申請人一般可提供如下證據材料應對他人以“未使用”為由提出的撤銷申請:
(六)參加的國家條約和組織包括
德國是《新加坡條約》《巴黎公約》《尼斯協定》《WIPO公約》《商標法條約》等國際知識產權條約的締約國,是《馬德里協定》《馬德里議定書》成員國和歐盟成員國。
(七)其他
1、德國《商標法》第26條對商標常見的使用情況也作出了具體規定:
(1)在以“使用”聲明或維持注冊商標權利時,商標應在注冊的商品/服務上有真實使用,不可抗力除外;
(2)注冊商標權利人授權他人的使用視作實際使用;
(3)若實際使用商標與注冊商標不一致時,未改變注冊商標顯著特征的,視為注冊商標有實際使用;
(4)在產品或其包裝上使用了注冊商標,即使該產品僅用于出口目的,該使用也視為在該國的實際使用;
(5)在證明注冊后5年內已有使用時,若該注冊商標有異議歷史的,截止日則應調整為自異議裁定之日起5年。
2、德國商標注冊時不對“相對理由”進行審查,即官方不會以申請商標與在先商標構成近似而主動駁回,因此商標很容易通過初審并予以公告,這就需要權利人即使在申請注冊成功后還需要持續關注,進行檢測,及時進行異議維權以保護自己的商標權。
3、此外,德國商標注冊時會先頒發注冊證再公告,若在公告期內被異議掉,即使已拿到注冊證書商標也不能生效。
二、申請方式
1、單一國家注冊;
2、歐盟商標注冊;
3、馬德里國際注冊指定歐盟或西班牙。
三、商標注冊流程
1、商標查詢
在提交申請前,應先進行商標查詢,以確認所申請的商標是否與已注冊的商標存在沖突。
2、提交申請
申請商標注冊需向德國專利局(DPMA)提出代辦注冊歐盟商標,并在線填寫申請表格。同時,需支付相應的申請費用。
3、形式審查
DPMA會對申請進行形式審查,以確認申請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DPMA將要求申請人進行更正。
4、實質審查
在通過形式審查后,DPMA將對申請進行實質審查,以確認所申請的商標是否符合注冊要求。如存在問題,DPMA將發出拒絕通知,并要求申請人進行答復。
5、商標公告
在通過實質審查后,DPMA將在官方刊物上刊登申請,并給予3個月的時間供公眾提出異議。如無異議,或異議已被解決,DPMA將頒發商標注冊證書。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若申請人非德國居住的,須委托當國專門的代理人辦理。商標申請所需的基本材料為:
1、商標圖樣
2、類別及具體商品項目;
3、申請人名義及地址;
4、若聲明優先權的,需提供優先權證明文件及對應的德語翻譯件。
五、所需費用
德國商標注冊的費用包含:德國商標官費+德國律師費+代理服務費。
1、德國商標官費:
德國專利商標局的官費不管商標注冊成功與否,官方是不會退的。
而且,官費基本每隔一年會漲一次,由于現在商標申請數量越來越多,審查的人力成本增加,官費自然會逐漸上漲。
2、德國律師費:
商標局規定,注冊德國商標必須由當地德國律師遞交申請代辦注冊歐盟商標,其他人無法申請。而德國律師的費用是很昂貴的,按小時來計費,如果直接找律師,費用將會很高,反而代理合作的律師費用便宜。
3、代理服務費:
由于國際商標申請涉及跨國,注冊的資料、手續、以及語言的翻譯等比較復雜代辦注冊歐盟商標,所以很多人會選擇專業的機構代理申請,這時就需要付出一筆代理服務費。
4、德國商標注冊類別的費用怎么算?
商標一共有45個類別,德國商標注冊的費用按照一標三類來計算,每增加一個類別費用疊加,每個類別下可以選擇10個小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