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成功后,并不是一勞永逸的,商標也不是永久性的,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簡單來說就是如果想要繼續使用你家的注冊商標,那么在到期前12個月內就需要去辦理續展。
作為知識產權+項目規劃,關聯資深顧問,聯貝今天就來講講關于商標續展的事情!了解一下?
首先,為什么要申請商標續展?
很多商標權利人,認為商標續展的費用比重新申請貴很多。殊不知,續展只是審查主體資格的形式要件,注冊證書申請續展后不用進行實質審查階段,就可以延長商標專用權10年。
而商標重新申請一樣的,等同于新申請。除了進行形式要件審查外,還要進行實質審查。
有的申請人沒有在商標續展及寬展期內提交延長專用權利時間的申請。過了以為重新申請就可以了,其實犯了很嚴重的錯誤。
因為,好的商標不知有多少人想用,也許正因為這一步,而把商標權利拱手相讓。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然后周轉花高價錢買回來。
其次,如何辦理商標續展?
申請續展注冊商標有兩條途徑:
(一)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自行辦理。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人可以通過網上系統提交商標續展申請。提交方法詳見“網上申請”欄目。
最后,聯貝提醒大家:申請商標續展的文件格式只有一種,即《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