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財會〔2022〕22號
各區財政局、大鵬新區發展和財政局、深汕特別合作區發展改革和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工作部署,深化代理記賬行業“放管服”改革,持續轉變政府職能、加強行業監管、優化營商環境,切實做好我市代理記賬行業管理工作,現將《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代理記賬行業管理工作的通知》(財辦會〔2022〕7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組織做好2022年代理記賬機構年度備案工作。各區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財辦會〔2022〕7號文件要求,組織做好本轄區代理記賬機構2022年年度備案工作。各區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要求對代理記賬機構提交的備案材料進行審核,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并責令限期整改。
二、進一步加強行業監管。各區財政部門要切實承擔監管職責,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推動建立“證照分離”改革新形勢下代理記賬行業聯合監管機制,及時掌握本轄區代理記賬機構有關情況,全面實施依法監管。通過全覆蓋核查、“雙隨機、一公開”日常檢查、重點專項檢查等方式,加強對納入監管范圍的代理記賬機構的監督和管理,包括加強對代理記賬機構承諾內容、資格條件、執業質量等的檢查。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記入會計領域違法失信記錄,實施聯合懲戒,并及時向社會公布。2022年財政部將組織開展代理記賬行業專項整治工作,具體整治通知另行下達。
三、進一步加強對代理記賬行業的監管與指導。各區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財政部《代理記賬行業協會管理辦法》(財會〔2018〕32號)規定,認真組織做好代理記賬行業協會日常備案和2022年度工作報告報送工作,及時掌握行業協會發展動態。
深圳市寶安區企業服務行業協會、深圳市代理記賬行業協會、深圳市財稅服務行業協會、深圳市商務代理行業協會、深圳市光明區代理記賬行業協會,應于4月30日前通過“全國代理記賬機構管理系統”向財政部門進行年度備案,并于6月30日前分別向市財政局和管轄的區財政局報送2022年度工作報告(包含協會基本信息及變動情況、會員構成及變動情況),并保證報告的規定范性和完整性。對于未按規定進行備案或者報送年度報告的行業協會,財政部門將進行約談,并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將列入重點關注名單,并向社會公示。
四、完成電子證照的制發與推廣應用。各區財政局要嚴格按照財辦會〔2022〕7號文件要求,全面推進和完成代理記賬行政許可證書電子證照的制發與推廣應用。市財政局將對各區財政部門在電子證照的制發與推廣應用進行跟蹤指導,各區對工作推進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向市財政局會計處報告,并指定1名工作聯系人,于2022年4月1前將聯系人單位、姓名、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報送市財政局會計處。
五、完成對代理記賬管理工作的總結與分析。南山區財政局應按照財辦會〔2022〕7號文件要求,完成在前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8號)中涉及代理記賬資格行政審批的部分條款有關規定情況的中期評估報告,于2022年5月30日前報市財政局會計處。各區財政局應嚴格按照財辦會〔2022〕7號文件要求,形成本區2021年代理記賬行業分析報告,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報市財政局會計處。
特此通知。
附件: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代理記賬行業管理工作的通知(財辦會〔2022〕7號)
深圳市財政局
2022年3月28日
(聯系人:謝小麗,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