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廣州、深圳、佛山、惠州、東莞、中山市交通運輸局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的通知,佛山市軌道交通局,廣州、深圳、珠海、河源、東莞、中山、陽江、湛江、茂名市水務局,清遠、佛山市水利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在全國范圍內互通互認的部署要求,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建質〔2008〕75號),結合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落實證書互通互認要求。取得兄弟省(市)住建部門核發的有效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的人員,均可在全省范圍內從事相應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活動。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持有兄弟省(市)有效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的人員重新申辦證書。
二、依法保障建筑焊工作業資格。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規規定,持有應急管理部門頒發的合法有效焊接與熱切割作業證書的人員,可以在建筑施工現場從事焊接作業活動。
三、切實加強證書合法性執法檢查。各級各有關部門及監督機構要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發現持偽造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從事相關工作的人員,要責令施工企業立即停止其施工作業資格,并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及人員責任(證書真偽查詢網址::8080/)。
特此通知。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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